每當一家公司增設某類股份時,須同時設定股份的面值(face value/nominal value)。要更改股份面值,事先必須獲得股東批准。在上次列舉的例子中,遞延股份的代價卻是根據公司組織章程中有關發行無投票權遞延股份的條款計算出來的nominal value,換言之是一個可變數(variable),而不是早在增設股份時已設定的面值。由此可見,例子中的nominal value其實並不是指遞延股份的「面值」,所指的應該是根據其他條款計算出來的遞延股份「象徵價值」。
根據以上解釋,正確的譯文應該是:
普通股代價乃根據甲公司之現有資產淨值計算得出,而遞延股份代價乃參照甲公司公司組織章程所載發行無投票權遞延股份之條款,計算得出之象徵價值。
以上例子清楚說明,翻譯絕不可一本通書睇到老,盲目依賴字典。說到底,我們還是要依據上文下理,才可推敲出真正的意思。